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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章 档案抽查办法
2022-01-01 09:37:21 浏览次数:509

东莞市绿叶社会工作服务中心

档案抽查办法


为提升同工文书工作的质量,保证文书档案按时保质保量规范提交,机构服务部每半年开展一次同工档案抽查工作。

、检查方式及内容

1、检查方式:通过服务系统,检查同工的文书档案资料。

    2、检查内容:个案、小组、活动、督导、培训等的文书档案(完整、规范、及时);同时检查组长、督导审批情况等。

二、检查频率

每半年开展1次。

三、抽查人数

每半年随机抽查10-15人。

、具体流程

公布抽查名单,自查 → 完成档案抽查 → 反馈抽查结果,提出整改建议 → 同工完成整改。

、抽查结果处理

1.需要整改的同工,需及时整改;其对应的督导人员有责任督促其在规定的时间里完成整改。

2.未按时整改的同工以及对应的督导人员,年度个人绩效等级1级处理

3.对拒不整改的同工,将由机构行政部组织个人述职,并视情节给予处分。

六、本办法自 20221月 1 日修订起实施。